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原来的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大保护”发展为“六大保护”,单设“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具体如下:
01
家庭保护——抚养、教育、保护
以法之名,“未”爱前行。家庭保护是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环节,家庭保护的好坏,直接影响未成年人的成长。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围绕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如何履行监护职责,作出以下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家长对未成年人承担重要监护责任,所以家长是有权利以及有义务对我们进行监管与保护的,妈妈的唠叨可是有法律依据的,记得要听妈妈的话。 02 学校保护——预防和惩戒恶性校园欺凌、性骚扰 1、学校应该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学生的性侵防范意识和能力,这很重要,因为只有同学们有防范意识,才会知道保护自己,也才会在被害后有效的指控犯罪。 2、有些男同学可能觉得性侵是女孩子的事,总不管我们的事了吧。错!男孩子也会成为性侵的对象,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也保护作为受害者的你们!性侵防范的内容很多,学校在今后应多加强性侵教育,同学们也要提高性侵防范意识。 03 社会保护——强制报告制度 05 政府保护 06 司法保护
责编:何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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